世界周刊 2012年9月16日 问答

问答 1. 2.


问答 1.

放弃美国公民身份 当地美领馆办理

吴读者问:

我姐姐是美国公民,定居台湾。她想放弃美国国籍。请问:

1。她可以在台湾办理放弃公民身份吗?还是必须回美国办理?她在美国的地址是纽约。
2。她应该去哪里办理手续呢?
3。应该提供什么文件?
4。办理时间需要多长?
5。多久可生效?

李亚伦律师答:

1。你姐姐可以在台湾放弃她的公民身份。事实上,除了战争时期外,法律不允许在美国放弃美国公民身份。

2。她应该与美国在台协会(AIT)联络,开始办理手续。

3。她应先向美国在台协会查询所需文件,因为每个外交处都不同,要求的文件也不同。她也可以查询放弃美国国籍是否需要预约面谈。确定需要的文件包括美国护照,和她将成为或继续成为公民的他国护照。

4。办理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外交处安排面谈的时间,是否需要第二次面谈,和两次面谈间的空隙时间长短。

5。美国国务院批准后,脱离国籍的关系才会生效。所有的文件会转到华盛顿特区,国务院通常需要一到二个月的时间来决定并处理文书工作。之后所有的文件会送回外交处,外交处一则会把放弃国籍证书邮寄给你姐姐或请她回外交处接收证书。



问答 2.

公民为父母申请移民 比UN退休身分快

唐读者问:

我与内人于1978年来纽约。她在联合国(UN)工作有G4签证。我也是G4签证。她将在明年退休。根据规定,她可以申请绿卡。我是她的配偶,故可以跟她同时申请绿卡。但我在来美之前,曾于1975年在香港犯法判监两年。1977年出狱。同年,我去英国读书,1978年进入美国。这种情况我可以先申请豁免,然后再办理绿卡吗?有成功的机会吗?

我儿子在美国出生,他现在30岁并已工作多年。由儿子为我申请是否容易些?

李亚伦律师答:

由你的美国公民儿子为你和妻子申请绿卡,会比等G-4签证退休身份申请更快些。你是否准许移民,在于香港的罪行在美国是否也是罪行,以及依美国的法律,这个罪行的严重性。多年来我们处理的案件中,有些其他国家的罪行在美国不视为罪行,海外的法律对犯罪意图的需求,没有在美国犯罪美国法律要求的严格。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均可获得绿卡。

此外,如果你犯了让你没有资格移民的罪行,是否可申请豁免也要取决于你罪行的严重性。罪行越重,移民审理官员越是不愿批准豁免。是否批准豁免,也要看你是否可以证明,从上次犯罪后,已过了15年没有再犯过,以及是否会违害国民的福利、安全或美国的治安;你是否已改过自新;或者如果你入境申请被拒,对你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配偶或儿女的生活将造成极端的困难。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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